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12月2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12月29日